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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大学生被杀案,强制女友作证未必对家属有利

    信息发布者:shenlei
    2017-12-17 11:19:47    来源:锐评   转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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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17-12-15 12:33:36196.3万作者头像锐评关注

    ——本文约1300字,阅读需4分钟

    据《成都商报》报道,今年3月27日,在石家庄某银行实习的李俊杰接到女友朱某求助,赶回家中后遭朱某前男友王某杰用刀杀死。

    此案案情并不复杂,之所以引发关注是因为李俊杰之父李小国在微博爆料称,在五月份与儿子的女友朱某QQ交流之后,朱某似乎就消失了。这被与目前热议的留日女大学生案被杀案中的刘鑫相提并论。

    由于目前的信息尚不完整,不清楚朱某为什么突然不愿意出庭,也缺乏朱某对此事的解释,因此暂时无法确定其中是非曲直。比较确定的是,李小国很坚定地认为朱某应当出庭作证,并期待可以推动死刑判决。

    对于受害者家属的这种想法是可以理解的,但对于此事的综合分析还应该基于基本事实和现行法律的框架。

    首先应该明确的一点是,朱某并非是没有作证,只是没有出庭,这种情况在目前的刑事审判中并不罕见,最高人民法院甚至曾为专门发文。而实际上朱某之前已经配合公安机关制作了笔录,并且根据李小国公布的起诉书看,这部分证言是被列入的,也就是说朱某其实已经如同其他大量案件的证人一样进行了作证。

    实际上,即便是负责此案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秦律师,也认为朱某不出庭对案件审判过程影响不大。因此目前看来,李小国希望朱某出庭,除了心理诉求外,也有希望朱某改变证词的想法。

    不过这个想法恐怕在医一审实现的机会不大,因为根据律师的说法,此案的庭审部分已经结束,就算要出庭也只能等二审了。而二审通常对基本事实没有认定问题的话,也未必就会要求朱某出庭。

    同时北京时间“锐评”想提醒的是,家属一方似乎没有完整考虑朱某出庭的可能性,恐怕也忽略了朱某出庭导致对辩方有利的层面。

    从双方律师的表述和检察机关的起诉书看,凶手王某杰对于杀害李俊杰的行为并未否认,家属担心的可能导致轻判的情节,是王某杰曾经参与救助及停留在现场等待警察到来,这被认为有可能认定自首等从轻情节。

    但即便根据李小国自己的表述也能看出,自首的认定是由公安机关做出的,而此认定跟朱某的证词关系未必有那么大,应该主要是根据公安机关接警和处警的过程来判断,包括当时民警制作的笔录,因此朱某出庭其实无助于否定自首情节。

    同时北京时间“锐评”注意到,有媒体报道辩护方律师也在试图联系朱某,认为其证词中存在有疑问的地方。那么朱某出庭除了接受李小国一方的质询,也会接受辩方律师的质询,而辩方目前做的是罪轻辩护,究竟会问出什么其实难以预测,甚至有可能是家属一方并不希望看到的情况。

    另外,如果从比较现实的层面看,朱某一家目前已经遭遇到李小国发帖引发的攻击,在这种攻击之下朱某的心理状态很可能已经发生变化,那么强制她出庭,会不会因为逆反心理说出什么不利于控方的证词,这都是未知数。

    锐评君认为,我国目前对刑事审判中的规定,没有强制要求证人出庭的内容,在这种情况下要求朱某出庭其实还涉及一个诉讼策略问题。具体说来就在于是否要冒着其证词改变或者被问出疏漏的情况下,来尝试引导其证词向着加重判决的方向倾斜,并且满足家属与其见面的心理诉求。

    很多人都在拿此案跟江歌案进行比较,那么不妨看一下江歌案中刘鑫出庭后,对于陈世锋加重刑期的可能性是提升了吗?

    从媒体角度看,北京时间“锐评”还是希望此事能在法律的框架下,完成对凶手的追责,那么这个结果除了各方的诉讼策略,也需要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了,期待此案的法官们能做出符合法治精神,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判决。

    文/北京时间评论员 佘友独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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